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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文件
2018-05-22 09:34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文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程..................... 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 3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4

马克思主义学院督导听课制度............................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试讲制度............................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程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作规程》制定本规程。

1、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暨教学督导组。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教务科长组成。

2、教学质量监控组工作职责:

1)贯彻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监控有关规章制度,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

2)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研究和制订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3)综合学院教学督导和教研室教学监控结果,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学期教学质量作出二级学院的考核评定。

4)负责教学比赛的学院评委工作,评选出教师参加学校的教学比赛。

3各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组成的监控小组,教研室主任任组长。

4、教研室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教研室制定的教学质量监控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教研室教学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

2)结合本教研室的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3)组织新上课、上新课教师的试讲。

4)每学期听负责范围内全体教师的课,做出客观评价,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做好记录。

5)对教师开课报告、教案、日志、学生出勤纪录、作业批阅、成绩评定等项目进行检查,结合听课情况、学生评价,对教师最终教学效果作出公正的评价。

6)负责教学比赛(包括讲课、课件、教案等比赛)的教研室(第一轮)评委工作,评选出参加学院(第二轮)或学校教学比赛的教师。

7)负责教师的教学指导工作,做好青年教师和教学质量稍差教师的提高工作。

8)监督考试试题(卷)的质量和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学督导组)

任:王洪秋

副主任:林 张忠有

员:王洪秋 张忠有 梁利珍 高晓华

李艳波 冯德军 杨叶平 连永新

于冬梅 马成昌

书: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根据教学监控和教学质量考核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实际教学根据课程和教学内容情况参考执行。教学质量标准要根据教育理念的发展而发展。

一、讲

1、教学态度:教学准备充分;仪表端庄、教态大方;讲课富有激情,有感染力,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教学表达:语言表达简练、准确、生动、流畅、板书工整;教学内容熟练,讲授思路清晰。

3、教学设计:针对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对课堂讲授的引入、过程、结尾以及其它各个环节进行设计,抓住学生的心理,保证教学效果。

4、教学内容:讲授自如,能结合自己的理解、思考和研究等进行讲解;概念、原理阐述准确,剖析深刻,直观、易懂;重点突出,化解难点,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注重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用实际中常见现象说明、解释理论问题;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5、教学方法:善于启发和调动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形成教与学互动。

6、教学手段:恰当运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效果好。

7、课堂氛围:师生有交流与沟通,互动效果好,课堂气氛热烈。

8、能力培养:讲授过程中有意识引导学生如何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思考问题,培养“问题”意识;或注重介绍本学科前沿或新成果、新思想,开阔视野;或其他有助于培养创新能力的做法。

二、教

编写教案是深入具体组织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过程,是教师深入细致地构思课堂教学活动和知识传授的途径和方法。它是教师教学经验的结晶、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思想的体现。它反映了教师备课是否充分,教学思路是否清晰。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材、授课日志编写教案,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为每一个知识点(群)编制的教学方案。作为实施教学的文件,教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上次课与本次课的衔接与过渡。

2、 每章(节)的教学目的及基本要求。

3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教案反映的教学内容越详细越好。

4、采用的教学方法,实施步骤;多媒体、教具、图表等教学设备和手段的配合使用。

5、 教学环节、步骤的时间分配,每一部分讲授的详略。

6、 本次课小结。

7、 课外学习指导、作业、复习思考题,下次课预习要点等。

8、原则上教师每次上课都应重新写教案,或对上次使用的教案补充完善。

9、 开课前完成本门课程1/3以上的教案。

下列情形的教案为不合格:

1、过于简单,只有章节目标题,没有知识点简要介绍和举例的简要介绍。

2、直接扫描教材或从网上下载,没有反映自己的备课思考和内容方法设计的内容。

3、课堂讲授内容与教案严重不一致,教案只作为应付检查的形式。

三、授课日志

授课日志是教师在讲授一门课时对其整个教学过程的全面设计和记载,是教师教学的重要依据,是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沟通的纽带,也是一门课程在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完整资料。授课日志应注意完成以下内容的填写;

1、教师在开课前应填写开课报告。开课报告应包括课程基本情况描述,如课程性质、先修课、所用教材、本课程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所占的地位、与先修课和后续课的联系及衔接等;教材选用的依据;该课程应讲授的内容体系;如何讲授本门课程,如何调动学生主动学习、努力探索的积极性;教学中如何贯穿教书育人、素质教育的内容,采取的具体措施;要求学生做那些作业(作业、大作业、课程论文);如何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考试方法及考试成绩评定方法,各部分所占比例等。

2、开课前填写授课计划表。

3、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详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生的出勤、回答问题情况、作业等平时成绩记载、考试成绩、最终成绩评定、成绩分析与评价、教学记事。

4、对学期所授课程进行总结。对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及今后所需改进改革的措施。

5、授课日志在开课前要经过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查同意并签字。

四、作业批改及其记录

1每学期每位教师必须给每名学生批改作业两次以上。

2、要按时保质保量地批改作业。对于论述性作业,要通读全文,明确其中心,要有批阅评语。成绩要反映作业的实际水平。

3、作业批改后,教师要结合批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课堂讲评,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快速的进步。

4、认真作好作业成绩的记录。作业成绩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平时考勤及其记录

1、教师每次课都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可以抽查部分学生,也可以由学生干部报告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抽查。

2、对学生出勤情况作好记录。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3、病事假要有有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

4、对经常无故旷课学生要进行谈话,谈话无效者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您联系。

5、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上课缺席超过一定次数不准参加考试的有关规定。特殊原因缺席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学生,要参加考试,要有相关证明和申请,经教务处批准,采取补课措施,才能参加考试。

六、答

1、认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答疑,不迟到,不早退。

2、答疑时要耐性、细致,注重启发诱导,针对个别学生具体特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3、答疑是和学生接触的有利时机,要多了解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指导,调整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教书育人。

4、注重课堂教学中的答疑和课间、课后的师生答疑和交流,鼓励学生随时随地提出问题,密切师生关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督导听课制度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成员为学院教学督导。

2、每学期有课教研室主任(督导)负责对教研室所担任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听课和教学检查,负责教研室层次的教学质量评价。

3、每学期的其他学院教学督导按照督导组秘书的安排,对学院所有上课教师进行听课和教学检查,对所听课教师进行指导和教学评价。

4、督导组秘书负责对督导听课任务进行分工,保证对全体任课教师全覆盖听课。

5、督导听课必须填写标准的听课记录。

6、督导在听课的同时负责调查学生对课程、教师教学、教材及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7、听课后应及时与被停课教师进行交流,提出优缺点及改进提高方法。

8、对听课时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或教研室反馈。

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为了发挥教学团队作用,提高老师的教学水平,进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1由负责课程教学的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召开,任课教师全部参加。

2、每个学期开学前两周,集中研究或修订教学大纲,统一授课计划、考试方法和其他教学安排。

3每学期集体备课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具体时间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与教师自行商定。

4集体备课主要内容为

(1)讨论上一阶段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2)由课程负责人或分工主要准备的教师介绍下阶段讲授的内容、重点、难点、案例等,介绍教学设计方案,及以前存在的问题。其他教师进行评议,拿出解决办法,并讨论教学方法,互相切磋,扬长避短。

(3)讨论及安排其它教学事宜,如答疑、社会实践等。

(4)交流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情况,交流了解的有关教学的学术前沿信息,开展教学研究合作。

5、通过集体备课形成示范教案、课件,全体任课教师共享,并通过每学期一轮的研讨不断改进提高。在示范教案和课件的基础上,允许教师个人进行发挥个人知识、能力擅长,进行教学改革创新。

6、做好集体备课的记录和记录的存档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试讲制度

1、试讲教师。

⑴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应聘人员需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能进入我院工作。

新教师上岗前要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上讲台。

⑶第一次担任新课程讲课任务的教师要要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上开始教学。

⑷因工作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任课的教师也需要试讲。

2、试讲工作由院领导主持。院领导指定三名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督导组成专家组对试讲教师进行打分或提出意见,试讲后进行评议。由教务科负责将评议结果通知试讲教师。

3、试讲教师上讲台前,要有科学的授课计划和合格的开课报告和教案(或讲稿),认真填写授课日志,由各教研室(或学院)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1、在教学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教学事故,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

1)在教学活动中散布或出现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2)语言侮辱或体罚学生,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造成严重后果。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停课或缺课。

4)无故拒不接受学校(二级院、教研室)安排的合理的教学任务。

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6)并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迟到5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7)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或实践报告。

8)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或造成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

9)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程表安排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10)未经批准,擅自找人代课、串课。

11)在上课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发出响声。

12)不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授课而影响教学质量。

2、学校督导和学院督导一致认为教学质量不合格者,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

3、学生评教反映问题严重,教学质量问卷调查不及格者,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

4、一票否决处理办法。

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在年终考核中评为不合格,扣发一定比例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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